建立我国技术点子转让市场的必要
1 技术点子是技术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
谈到技术,人们会立即想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前者是将技术内容公开,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由法律来保护;后者技术内容不公开,所有者的权益通过自己的保密来实现。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技术上可行、可靠(对技术秘密的规定见“合同法”第347条),即它们都是成熟的技术。毫无疑问,这两种是目前技术转让的主体。其实,还有一种广泛使用的技术形式:技术构思或技术点子。它不像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那样,经过了系统的技术论证分析,可能不够完整、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能保证有效性,也不能保证达到约定的目的,使用也有一定风险,总之它们是一种不成熟的技术,但它们具有很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它们是发明的前身,是产品设计前的构思,是一种没有经过系统技术论证的技术秘密。
技术点子是发明的前身。一项发明往往首先源于好的技术点子,发明者将这些技术点子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选择合适的技术实现方法或方案(专利的实施例),再写成专利申请文件,提出专利申请。一般来说,这些技术点子的实现都是应用已有的技术,发明的创造性和新颖性主要体现在技术点子上。一般来说,技术点子的创造性越强,其技术风险性就越大。
技术点子是产品设计前的构思。一项产品设计,首先需要有一个或多个好的构思或点子,然后通过已有的技术去实现它,通过技术、经济、市场分析来确立一个产品。一个产品的好坏,其技术点子是极其重要的。
技术点子也是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技术咨询的提供者并不需要对所提供的咨询内容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而是只提供一些技术点子;企业得到这些技术点子后,再进一步研究,从中筛选出符合自己需要的技术方案。即技术点子的有效性是由受让企业研究后再确定的。
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对技术点子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作为技术的一种形式,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事实上在技术开发和转让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和转让渠道,技术点子的实际利用率很低。
2 技术点子转让有利于提高技术创新的速度
1)技术点子转让是技术创新的客观要求。技术创新不同于传统的技术“跟随”,它具有创造性、探索性和风险性。技术创新首先源于创造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点子,在完成这项技术创新前,人们不能用已有技术去论证其技术可行性。技术创新的创造性首先也取决于其技术点子的创造性。因此,技术创新需要重视技术点子的作用。
如果说,技术应用需要技术工作者、资金和技术成果三者的结合,那么,技术创新需要技术开发者、风险资金、技术点子3个要素的结合。我们现在强调技术开发者与风险投资的结合,强调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却忽视了技术点子这一要素。事实上,技术开发者不一定拥有好的技术点子,拥有好点子的人不一定是合适的、有能力的技术开发者;一个项目的开发可能只需要一个好点子,但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有好的点子。因此,建立技术点子转让是技术创新的客观要求。
2)技术点子转让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我国现有技术转让主体是以专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成熟技术。这就要求技术成果的所有者不仅有一个好的技术点子,而且要利用已有技术对这些技术点子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和开发,确立其技术可行性,并设计开发出一个实施例。这种设计开发对技术点子的所有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而客观上制约了技术创新。
①技术点子所有者因无力进行技术开发,或因认识不到技术点子的重要性而使得该技术点子不能发挥效用,从而导致大量创新能力的浪费。
②技术点子所有者并不一定是合适的技术开发者,他要完成这些论证、开发和设计工作往往需要付出比专门的技术开发者长得多的时间,多得多的代价。这种技术点子不能与适当的技术开发者结合,客观上延迟了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的速度。
③长达数月甚至两年的专利审查期和公开期客观上延缓了技术创新的速度。
④以保护发明者为主要出发点来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专利制度,增加了受让方的技术门坎费,客观上阻碍了技术的使用和技术进步。
因此,建立技术点子转让市场,可以促成技术点子与合适的技术开发者的结合,不仅可以提高技术点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加快科技创新的速度。从这个角度看,建立技术点子转让市场是加快技术创新速度的客观要求。
3 技术点子转让是促进我国技术进步的有效措施
1)技术点子转让为科技成果转让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我们现有的科技成果转让是以成熟技术转让为主体的,技术点子转让是一种非成熟技术成果的转让,它的建立为技术转让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实际上,技术点子转让首先是拓宽了科技成果转让的内容,它使更多富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的技术思想能够进入技术转让市场。其次,它能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因为专利技术在公开前,它仍是一个好的技术点子,无论将来是否能得到专利授权,它以技术点子身份提前进入技术市场,既可以让需要这种技术的人提前得到相应技术,加快技术创新速度,同时,也是为专利技术做好宣传,有利于专利技术的转让。
2)技术点子“门坎费”低,更有利于技术成果的转化。对企业来说,得到一项专利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得到专利技术,二是得到专利技术实施的许可。对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业来说,专利权人花了大量时间和成本所提出的实施例很难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企业得到专利技术本身只相当于得到一个技术点子。因此,从解决技术问题的角度看,企业得到技术点子与专利技术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专利转让费要比技术点子的转让费高得多。专利技术的转让费主要受制于专利成本、预期效益和转让方式3个方面。首先,由于申请一项专利需要完成一定的技术论证、开发和设计工作,因此,专利技术的成本必然较高。其次,对未来经济效益的预期,专利权人和受让企业可能有很大差别。我国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低效率的管理可能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新技术带来的效益;大量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影响了受让企业的技术优势,降低了市场占有率,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效益。而技术点子虽然有一定的技术风险,但其“门坎费”要低得多,企业更容易接受。
3)技术点子转让加快了技术进步的速度。专利技术的知识产权是通过法律保护的,因此,受让企业一般希望采用独家授权或有限授权方式,往往对专利技术应用时间没有足够重视。相反,技术点子转让一般是非独占性转让,能促进企业在利用技术时间进行竞争,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
4)技术点子转让市场是科技开发与技术应用之间的桥梁。在我国,科技开发与技术应用的脱节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科技开发没有以市场为导向,另一方面是企业技术应用不熟悉科技开发的最新成果。技术点子市场可以在科技开发与技术应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一方面,技术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点子可以很快转让出来;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点子招标,可以让科技开发者了解技术应用中的具体问题。
4 建立我国技术点子转让市场
互联网技术为技术点子转让提供了现实的可能。实施技术点子转让主要有两大问题:
①技术点子的保密性与公开转让的矛盾:技术点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靠保密来实现的,因此,在转让前不能公开;而且技术点子的拥有者不一定都是著名的技术专家。在公开转让时,点子由受让方进行选择,而商品购买者一般要求在购买前对商品有足够的了解,甚至可以试用。因此,技术点子的保密性与公开转让就成为一个矛盾。
②技术点子作者和受让方的广域性:一对一的转让当然是技术点子转让的一种理想转让方式,但实际情况是,技术点子受让方和受让方的分布都是广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