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客户经理董某挪用了纪阿姨的存款,还用自己的手机办理了纪阿姨名下的信用卡和贷款,这些资金被用于网赌,直至纪阿姨用钱时才发现出了这么大的问题。
作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偷偷记下客户的密码,还将预留手机留成自己的,居心叵测。
2016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央行银发(2016)261文件明确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码与个人身份证件码的一一对应关系。这一规定在内鬼跟前形同虚设,大笔资金出入没有任何管控措施。
钱交给银行,如果是因为账户密码没保管好被外人钻了空子,那么储户也有一定责任。但是钱存到银行,被银行的员工知道了密码,预留手机都成了银行员工的,银行就必须承担起责任。如果打一个电话就能随意操纵储户账户,银行存款哪里还有安全可言?
银行本应建立严密的规则,保护储户资金安全,却在每次出事时推脱责任,要么员工已经离职,要么让找员工索赔,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作为最赚钱的行业,却没有基本的担当,让储户耗时耗力去追回本属于自己的钱。
一直以来,银行多给了钱储户就要承担责任,欠银行的钱更是要承受高昂的利息和罚息。相比之下,银行弄没了储户的钱却责任很轻,涉事员工受到的惩罚也是微乎其微。
银行业的乱象,根本与银行内部员工素质有关,或贪图好处放出高风险贷款,或为了佣金诱导储户购买保险和非保本理财产品,或胆大妄为挪用储户资金。银行柜员每天尚且能做到账实相符,大额资金的转账和贷款更应做到严格审核,显然,建行做得远远不够。
事件启示:
1、在一家银行存款尽量不要超过40万元,考虑《存款保险条例》50万额度;
2、存款应选择定期存款,而不要存更容易被盗取和转走的活期存款;
3、微信关注银行公众,绑定银行卡,随时了解余额变化情况,不会用尽量开通短信通知;
4、定期使用手机银行或网银查询账户余额;
5、保管好银行卡和优盾,不要把密码告诉其他人,尤其是银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