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友在商场抽烟,汉正街地一大道商户孙女士惹下麻烦,先是要罚500元。她拒绝后,其商铺被断电,3天后才能恢复。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现场,孙女士是D395号“阑秀儿”服装店老板,其店内配电箱被贴上白色封条,灯灭店暗,难以经营。孙女士介绍,21日下午4时许,他男友在斜对面一家空置门面里抽烟。保安来后,告知商场不允许抽烟,其男友赶紧将烟熄灭。随后,商场保安将500元罚款单贴在孙的店门上。因担心影响经营,孙将罚单撕下,并希望商场能网开一面,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就接受处理。谁知昨日上午,商场保安将该店断电,并给配电箱贴上封条,告知3日后才能启封。
对此,商场客服代表王春介绍,地下商场防火很严格,孙女士男友经常抽烟,多次告诫才采取处罚措施,“是为了加强管理,依据的是商场相关管理条例。”随后,记者从她出示的相关规章册子上看到,上有“商户在商铺内吸烟一次扣3分,并按商场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字样,但对于处罚标准,册子上并未注明。
对此,商场消防负责人王经理表示,要求罚款500元是根据《消防法》第63条的规定。他们对于商户抽烟行为,是要求保安先进行提醒的,由于该抽烟者态度恶劣,才给予处罚,后来该商户将他们下发的罚款通知单撕掉了,而公司规定商户如拒绝商场处理意见,将给予停业整顿,时间由商场来定。
对此,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法》执法主体是公安消防部门,公司不能据此罚款,对于抽烟者当时应上报至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商场严格防火值得提倡,但应注意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