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物价部门核定三所高校部分新专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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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考网 文章来源:101GK.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9:58:17  |
近日,记者获悉,物价部门核定了我省三所高校部分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江西财大取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江西师大取得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结合我省原部分研究生收费标准,本着收支平衡,不以赢利,所有收入都源于教学用途为原则。省发改委同意上述两所大学向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收取培养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含报名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论文课程指导费、答辩费等)。省发改委同时要求高校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此外,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合作举办法庭科学专科学历教育项目,上述专业招收50名学生,并列入了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和英国西英格兰大学颁发大专毕业证书。根据我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大专学历层次收费核定原则,省发改委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合作举办司法鉴定技术(法庭科学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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