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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婴宁》两种英译本的翻译处理差异         ★★★★
浅析《婴宁》两种英译本的翻译处理差异
作者:101ms.com 文章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2 0:34:53


【摘要】本文作者试从文化翻译的角度以及译者双方各自的语言优势入手,对《聊斋志异》的两种英译本进行探讨与分析,并提出了涉及到人名地名的翻译处理的方法;进一步探讨了由于各自文化背景以及语言理解上的差异导致的翻译处理差异。

【关键词】《婴宁》;文化翻译;语言优势;语感与理解;表达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公元一六四零——一七一五年)一生的心血之作。书中虽然谈狐说鬼,实际上却寄托了他的满腔悲愤。正如《聊斋自誌》所说,是一部“孤愤之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的英译本目前在国内至少有两种版本。一种是由Denis C. 和Victor H. Mair合作的英译本,另外一种则是由郭临,赫光锋等多人翻译的英文版本。

由于前者是以英语为母语的学者翻译而成的,对他们来说,英语是source language, 即所谓的“源语”;而汉语则是他们的receipt language,即所谓的“译语”。而后者则是由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译者翻译而成的,对他们来说,英语是receipt language,而汉语则是source language。对双方来说,各自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又各有各的劣势。对前者来说,由于英语本身就是他们的母语,因此首要问题不在于如何表达,而在于他们如何正确理解汉语语意及隐含的文化意义。但由于《聊斋志异》是以白话文写就的,这样无疑增加了译者,特别是增加了其母语非汉语的译者在翻译中理解的难度;同样,对于后者,由于原著本身就是他们的母语——即汉语,因此在理解上当无大碍,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以正确的译语,即英语进行表达了。

鉴于两者之间明显的文化差异,在翻译的过程中,对具体语句的理解必然也有所不同,从而导致翻译上的误差。更何况《聊斋志异》是一部文学性极强的经典作品。文学作品的翻译,归根到底就是文化的翻译。而由于两者各自的语言优势,又使他们在具体表达时存在明显的语感差异,因而在词语的具体选择时各有千秋。因此,尽管两者的翻译各有胜人一筹之处,本文作者还是试图从文化翻译的角度以及他们各自的语言优势对《聊斋志异》的这两种译本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文化专有名词的翻译差异

文学翻译中,经常会碰到地名或者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在《聊斋志异》,类似的问题更是俯首皆是。《婴宁》的开篇的第一句是这样的:

“王子服,莒之罗店人。早孤。绝慧,十四入泮。”

在人名地名的一般翻译中,翻译者多半采取音译法,这已经在翻译界达成了共识。但由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译者对具有丰富文化积淀的地名的理解有所差异,因此处理的方式也必然有所不同。请看郭临等人的译文:

Wang Zifu was a native of Luodian in Luxian County, Shandong Province. His father died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Being extraordinarily clever, he passed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at the local level and became a Xiucai at the age of fourteen.

 毫无疑问,郭临这样的处理是中肯的,因而得到大家的认可。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译者对“十四入泮”的翻译还是有不尽完美的地方。科举制度自隋唐以来就已经盛行。“金榜题名”可谓是古代许多文人一生的梦想。但在西方,虽说近代英国的文官制度受了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影响,并借鉴了其中积极的成分,但两者终究不同。如果只是为了省事而直接采取音译法将“入泮”译成“Xiucai”,一般的英语读者肯定是一团雾水,不明其意,那就达不到翻译的目的和效果,因为“秀才”在英语中找不到相对应的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那就是运用音译夹注法。这样,既可以将原文的声音保留下来,又不至于令人不解其意。

而Denis C.(丹尼斯) 与Victor H. Mair(维克多·H·梅尔)的译文却作了如下处理:

Wang Zifu from Luo Bazaar in Ju County lost his father at an early age. An absolutely brilliant student, he received the baccalaureate at thirteen.

比较郭临等人的译文,Denis C. 与Victor。

H. Mair的译文似乎更显得简洁而古雅,从而更接近原著以洗练的白话文风格。但存在的问题是,丹尼斯与梅尔显然将“罗店”理解错了,“罗店”在中国不过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名而已,而不是指代 “市场”或“杂货店”什么的。如湖北省沙市市,谁又能认为它果真是一个“市场”呢?如果照此法将它译成Sha Bazaar,那岂不要贻笑大方?因此这里只要按照郭临等人的方式采取音译法就可以了,而不必发挥过度,将它译为Luo Bazaar。另外,丹尼斯与梅尔将“入泮”——即“秀才”译成baccalaureate也是值得商榷的。前面说过,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与西方近代的教育制度(学位制度)是不对等的。如果硬要将本来不对等的文化词语来个“拉郎配”,那么,虽然也许方便一般英语读者的理解,但也会误导那些缺乏中国文化背景知识的普通读者,使他们误为在中国也同样存在着相似的学位制度。这样,本来极富有中国色彩的词语就被完全地被异化了。至于中国人名地名的翻译问题,刘重德教授在他的《翻译漫谈》有一章题为《中国人名地名音译问题》的专门论述,从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蓝本。这样的方法,笔者认为在处理有着强烈民族文化色彩的词语的翻译时,同样可以拿来借鉴。

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认为在处理翻译中的文化问题时,译者有三种选择:保留原语文化(如将法语Matignon直接保留在英语译文中);或转换成译语文化(将Matignon译为French Downing Street);或选择一个中性的表达方法(将Matignon译成the French P. M. or his office)。由此可见,丹尼斯与梅尔采取的是第二种方法。但考虑到中英两国文化的差异相对于中法之间的文化差异实在太大,因此将“秀才”直接保留在译语中是可取的。然而汉语不是拼音文字,如果直接将象形文字的汉语词直接保留在译语中,难免有不伦不类之闲,所以折中的方法是将该词的拼音放在译语中,这就是所谓的音译法。当然,仅仅作这样的处理还是不够的,否则一般的英语读者除了知道近似的音节之外,是没有产生任何交际上的作用的,“虽译而犹不译也”。考虑到文化的不可替代性,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文章后面另行采用注释,即取其音而释其意,从而使读者不仅能听其音,还能观其意。

另外作者注意到,丹尼斯与梅尔将“十四入泮”中的“十四”译为“he received the baccalaureate at thirteen.”,这恐怕只能用clerical error(笔误)来解释了。

古今中外,尽管各个国家的文化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但也有不乏相通的地方。在许多国家的婚姻制度以及婚姻程序里,都有订婚时送聘金或聘礼的内容。即使在现代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也仍然存在这种现象。可以想象,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此风之盛自不待言。《婴宁》中王子服偶然一次与表兄吴生出游遇一拈花女子,因而害上了相思病,久治不愈。吴生前来宽慰王子服时说:“……不然,拚以重赂,计必允遂。” 丹尼斯与梅尔,郭临与赫光锋等人的译文如下:

1、If she is not yet engaged, then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Otherwise, a substantial gratuity will very likely win acceptance. (丹译)

2、Even if she is engaged, so long as you’re willing to give a lot of presents, her parents will surely agree to let you marry her. (郭译)

文中的“重赂”,并不是指数额巨大的贿赂,而是指聘礼。“赂”的最初意思就是礼物。如果仅仅将它的表层意思译出来,还不足以将其外延意义表达出来。上述两者的译文虽然采用了不同的词汇,但只是单纯地将它理解为一般的礼物,这就没有将它的“所指意义”(referential meaning)挖掘出来。纽马克在将各种意义类型及变体层次概括为四种,其中第二项就是“所指意义”(referential meaning),其含义是指客观事实,外延意义,超语言或想象的事实。因此如果将上面的“重赂”译成“betrothal gifts”,就可以使原文的所指意义一目了然。

通观丹尼斯与梅尔的译文,我们可以体会到译者试图保留原著文化特色所作的努力。本文作者将在这里试举几例加以说明。蒲松龄在《婴宁》开篇即运用了司马相如所作琴歌的典故——“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兮求其凰。”丹氏把“求其凰而未就也。”译为:“…so his phoenix-mate was as yet unfound.” 在东西方文化中,同样的事物所隐藏的文化内涵却可能会大不相同。如西方所说的dragon, 字面意义就是中文里的“龙”。但前者给人的意象是邪恶的象征,而后者指代的却是幸福吉祥。凤凰在中国具有同样的文化含义,与西方的phoenix一样有所差别。但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人们对彼此的文化有了相当的了解,因此可以直接保留原文的形式,并且因为在其后加上一个mate, 就既可以保存原著的语言形式,又不会损害其意。但需要说明的是,鉴于“求凰”是典故,中国人也许因为太过熟悉而不会在意,但如果译者能够在译文的后面加上此项内容,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传达原著隐藏的文化信息。而郭临、赫光锋等人在对待那些本来极有文化内涵的词语时,只是译出了它们的近似对等含义,而多半剥离了它们文化的外衣。

二、语感理解的差异

由于两种翻译文本的译者分别来自中国以及英语国家,因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相对于来自英语国家的译者,以汉语为母语的译者在将母语作品译成外语时,在理解上本来应该具有天然的优势。但遗憾的是,有时中国译者可能会过于注重形式,而把话语的深层含义给忽略了。这样的翻译无疑只是停留在表面。

如王子服在见到拈花女子(婴宁)时,立刻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于是望得出神,竟忘了礼数和自己的本分。“生注目不移,竟忘顾忌。”因而,“女过去数武,顾婢子笑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

请看郭临等人的译文:

Forgetting his manners, Wang glued his eyes on her. The girl walked past him and then said to the maid, “That young man’s eyes are like those of thief!”

在这里,郭临等人只是简单地将“贼”直译为“thief”,而没有考虑到“贼”里面所蕴含的丰富信息,也没有考虑到当时具体的语境。因此只能说是形似而非神似。试想当时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长期蛰伏在家的而又正处于“哪个少年不钟情”之年龄阶段的王子服,偶然一次出游即邂逅一美貌女子,怎么会不怦然心动?但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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