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101美术高考网 >> 论文中心 >> 经济学 >> 其它相关 >> 文章正文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命周期         ★★★★
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命周期
作者:101ms.com 文章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2 1:01:22

工业化、城镇化之所以获得史无前例的发展速度,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势,把数以千万计的内陆地区的农民转化为农民工。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离开内陆地区数以千万计的廉价农民工,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就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客观现实表明,哪里的农民工聚集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哪里的工业化、城镇化程度就最高,经济社会文化就最为发达。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浙东南、闽东南的发展现实,正是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来自内陆地区的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在全国范围内的大流动,没有如此廉价劳动力成本抑制城镇工资水平的过快增长,我国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本,必然会异常昂贵,工业化、城镇化的速度必然大大延缓。这里须要回答的问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载体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要素供给是否可以长期持续下去?据萨缪尔森创立的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注:彼德·林德特. 国际经济学[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88—89. ) 和现实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态势,伴随着商品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劳动力要素价格的区际间差异的缩小乃至趋向均等化。也就是说,伴随着内陆地区劳动力大规模地向沿海地区转移,沿海地区劳动力要素供不应求的态势将会逐步缓和,劳动力要素价格不仅不会持续上升,还会稳中有降;与此同时,伴随内陆地区劳动力大规模地向沿海地区转移,内陆地区劳动力要素供过于求的态势将会逐渐缓和,劳动力要素价格将会逐步上升,从而使得内陆地区劳动力要素价格与沿海地区的差异逐步缩小,以及由此引起的内陆地区向沿海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规模相应缩小,并有可能引发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性的“民工荒”。(注:乔新生. 市场变动能配置人才资源吗[N]. 经济日报,2004,7. 23. )

        四、劳动密集型产业所导致的“民工荒”意味着什么

    20世纪90年代,一浪高过一浪的“民工潮”曾经令人担忧,而如今,沿海地区的一部分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又为“民工荒”所困惑。从“民工潮”到“民工荒”的转变,意味着依靠廉价劳动力为生存条件的低级劳动密集型产业已到了临界点,意味着农民工作为一种过渡性群体难以再过渡下去了。农民工是市场机制与城乡二元体制相交错的混血儿。即一方面允许农民按照市场的信号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又不能改变农民所固有的身份。所谓农民工,通俗地说,就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即其身份还没有得到转换而又在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农民工的身份与职业合二而一。其中的“农民”代表他们的身份,而“工”则表明他们的职业。“农民工”的职业与身份的不对称,反映了一种极为矛盾的现实,只能用“边缘群体”这样的概念,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这个社会群体的基本特征。在现行的制度设置下,使得农民工和真正意义的产业工人之间,横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实践向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一方面工业化进程需要素质不断提高的产业工人队伍作为支撑,另一方面体制性的障碍又使农民工难以转化为产业工人。当这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为“民工荒”。“民工荒”向人们发出这样一种信号,即不可能依靠带有歧视性工资福利待遇的农民工来长久支撑国家工业化,没有一定规模的、真正意义的产业工人队伍,产业的持续发展乃至转型升级就会落空。解决“民工荒”问题固然有许多权宜之计,但从根本上说,就是把农民转变为市民,把农民工转变为真正意义的产业工人。值得人们深思的是,与其他生产要素比较,劳动力是一种活的生产要素,是以劳动者为载体,不但具有自然属性,同时具有社会属性。当我们从生产经营的角度来考察劳动力时,是把重点放在考察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上;当我们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考察劳动力时,是把重点放在考察收入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分割问题上,其主要指标是工资率。工资率的高低不仅决定着劳动者家庭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还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与其他商品相区别,作为劳动力商品的载体的劳动者,很注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与劳动待遇。人们不能想象,在一个充满歧视与冷落的环境中能够有效地吸引和留住农民工。当前我国沿海地区出现局部性“民工荒”,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最直接的原因应当说是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过低,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恶化,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所完成的初次分配中,只能得到较小的份额。从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则出发,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初次分配中得到较少利益的群体,在再分配的制度安排中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例如,城市居民中的弱势群体,在市场的初次分配中处于利益受损的位置,但是,经过城市最低社会保障线等的调节,使他们的境况有了明显的改善。而进城农民工则基本上被排除在再分配的体系之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被排除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当我国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两种“城乡二元结构”已经叠加在一起。也就是说,在原有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之上,又加上一种由户籍制度与市场因素相交织的城乡断裂。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并不是一元的,而是二元的,即事实上被分割为城市居民劳动力市场和进城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由于身份差别而造成的所处的劳动力市场不同,即使付出同等劳动,甚至付出加倍劳动,也不可能得到同等报酬。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一种被歧视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是一种被扭曲的劳动力市场,因为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原则。从理论上说,歧视会使社会中某些成员受益,而使另一些成员受损。即未被歧视的群体是受益者,被歧视的群体是受损者。如果受益主体的受益额或受益幅度未能抵补受损者的损失,那么,由于歧视现象的存在,就使得宏观经济的运行偏离了帕累托最优标准。固然,从局部看,从短时间看,因歧视所形成的差别,对不受歧视的群体是有利的,而对受歧视的群体是有损的;但是,从全局看,从长时期看,不仅“赢家”的收益远远抵补不了“输家”的损失,到头来还会使“赢家”已经得到的收益丧失殆尽,乃至由受益者变成受损者,“赢家”也会因此变成“输家”。冷酷的现实表明,歧视终究要付出高额的成本,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包含着歧视的经济体制中,无论如何会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注:大卫·桑普斯福特. 劳动经济学前沿问题[M].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220—222. ) 对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实行歧视性的廉价劳动力制度,必然意味着国民社会福利的低下(这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负面效应)。我国不能也不应该依靠国民低福利来维持竞争的优势,恰恰相反,维持我国的竞争优势正是为了提高国民的社会福利。况且,低工资往往是与低劳动生产率相联系的,而劳动生产率低往往又会造成高低本而不是低成本,由此可见,低工资制度并不意味着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历史作用,无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与此相联系,必须正确认识农民工的过渡性和局限性。我国市场取向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应当说是农民工的终结,或最终告别农民工。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基于供应链的协同生产调
    民间融资市场研究
    国际远程教育经济学研究
    浅谈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招投标实施环境对其投资
    测定个体、私营经济单位
    关于建国以来中国对外开
    论我国信用危机的现状及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
    民营资本参与旅游基础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美术高考网(国内最专业的美术高考门户网)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网站咨询/管理员:101msw#163.com, 网站编辑/作品投稿/简章发布:101msw#163.com
    为防止垃圾邮件,请将"#"改为"@",编辑QQ:362058177 联系电话:1370595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