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的基础产业。
3.企业结构创新。要大力实施大企业和企业集
团带动战略,加快广东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使之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同大型企业合作的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大力实施民营经济上水平战略,引导一批产品适销对路、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要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关闭一批“五小”企业和污染企业。
4.技术结构创新。对广东省产业升级具有重要
支撑作用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发广东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研制生产在世界市场有影响的、振国威的成套装备,提高国际竞争力。
5.区域结构创新。要贯彻“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珠江三角洲要紧紧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个中心环节,加快建设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带,具有较强辐 射能力的现代物流基地和国际化的制造基地;东西两翼要加快“软”、“硬”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不断提高工业化水平;山区要充分发挥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山区农副产品和林产品的深加工、矿产资源深度开发;以市场为导向,以举办“珠江三角洲和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为契机,促进珠三角产业向山区转移,掀起广东“西部大开发”的热潮。
(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要通过改革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旧机制、旧制度,建立与先进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制度创新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及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有关的法规、政策、措施以及经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经济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一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或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办事公开,严格加强监督;凡出台重大决策,要实行事先听证会制度、事前公示制度,公布办事结果,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要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除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由授权投资机构独资或者控股外,其他企业要放开股权比例,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快改造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要实现在国有、非国有经济两个领域的联动、互补和有机融合;要突破区域局限,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做大做强大企业集团。尽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要理顺投资与被投资之间的产权关系,建立以资本为纽带,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母子公司体制。
三要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准确计算和评价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作为考核与奖励的依据。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经营者报酬方式和奖励制度,使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与其付出的劳动量和经营效果相适应,充分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不管工作好坏、企业效益高低,都照拿高薪。要坚持奖优罚劣,奖罚并重,对不称职、渎职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制裁。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可以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四要加快经济立法。要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全面修订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契机,围绕全省经贸工作的重点,积极配合有关立法部门做好经济运行、市场流通、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及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五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逐步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监督、依法经 营、依法管理新氛围,促进经济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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